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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gkii 情况分析:
急性期系统药物治疗:首次发病或缓解后复发的病人,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力求系统和充分,以求得到较深的临床缓解。一般疗程为8~10周。
继续治疗:在急性期精神症状业已得到控制后,宜继续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剂量持续1个月左右,以期使病情获得进一步缓解。然后逐渐减量进行维持治疗。
参考意见:
维持治疗:旨在减少复发或症状波动而再住院。维持治疗的时间一般在症状缓解后不少于2年。如病人系复发,维持治疗的时间要求更长一些。这一阶段的抗精神病药物逐渐减量,以减至最小剂量而能维持良好的恢复状态为标准。一般在3~6个月后逐渐减至治疗量的1/2,如病情稳定,可继续减量,减至治疗量的1/4或1/5。如病人为第2次发作,药物维持的时间更长一些。即使用较低剂量维持,定期复查,随时调整剂量,可避免复发